本報訊 (記者王朝暉)記者近日從晉江獲悉,從4月1日起,外來務工人員在晉江遭遇盜竊、“兩搶”、自然災害、公共突發事件等造成損失,可獲保險公司及時理賠。
今年,持晉江市公安局簽發的有效期內居住證且實際在晉江居住的外來人口,將納入晉江社會治安綜合保險保障范圍,實現“新老晉江人”一視同仁。
去年4月1日起,晉江在全市范圍內啟動試行社會治安綜合保險服務,當地投入1170萬元,對全市常住人口以戶為單位,每戶投保40元/年。截至當前,已累計結案理賠2517起,結案金額574.73萬元。根據協議,投保一年,保險期間從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失效。
記者了解到,目前,晉江市政府已同保險機構簽訂新一年的社會綜治險協議。新協議在受益對象、理賠范圍上都有所拓展。此前,社會綜治險保障對象為晉江市戶籍人口,新的社會綜治險將“新晉江人”也納入保障范圍。協議對“新晉江人”居住在工廠提供的宿舍內遭受盜竊造成本人財產損失也將獲得賠付。晉江市戶籍人口的家庭財產盜竊損失保障區范圍覆蓋至石獅市。
社會綜治險作為一項覆蓋面廣、保障范圍大的惠民保險,可以讓群眾不付半分錢,就多了一份平安保障,實現“群眾得實惠,政府促平安”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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