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6月19日,工信部頒布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放開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經營類電子商務)外資股比限制的通告》。其中提到:“我部決定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國范圍內放開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經營類電子商務)的外資股比限制,外資持股比例可至100%。”
雖然細則未出,但這仍然是近期如火如荼的拆VIE風潮中,各方參與者面臨的第一個重大政策變動。這意味著有著VIE結構的經營類電商企業,可以直接轉為中外合資企業,而不需要像前段熱議的外資股東退出,由本土資金接盤,變成一家純內資企業再在A股上市。
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程家茂律師指出:“互聯網企業在注冊時就會有分類,像京東、唯品會這樣的電商公司,以后就不受外資股比限制;新浪、搜狐等門戶網站、優酷土豆這樣的視頻網站,被分類在文化娛樂企業,沿用以前的法律法規;滴滴打車這樣的公司則看是如何分類的。”
VIE結構,又稱“協議控制”。以京東為例,京東有一個持有ICP(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實體日常經營(以下簡稱ICP主體),它上市前在開曼等地方成立一個公司,這個開曼公司協議控制ICP主體,ICP主體的收入和利潤也為開曼公司所有,開曼公司直接去上市。京東的美國股東持有的是開曼公司的股權。
程家茂分析,等細則出來后,經營類電子商務的公司很多都會考慮拆掉VIE結構。
此外,由于經營類電商公司拆掉VIE結構會成為風潮,所以在未來,這類互聯網公司大多不需要顧慮公司的法律結構跟上市地點之間的關系。上市前考慮上市地點時更多考慮:哪個市場給出的估值更高或給予企業的附加值越大即可。啟明創投主管合伙人甘劍平認為,這樣,好的企業的創始人和股東,能得到最大的獎勵,那么國家也就實現了引導資金進入實業投資,把資金給好的企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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